为了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回应人民期盼。日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和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分别透露了一些正在开展和即将落实的工作。
劳动保障部:增长工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劳动保障部门正在研究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劳动保障部明确要求,近两年内只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一次调整的地区,今年底前原则上都要对最低工资标准再次进行调整。
针对部分企业和用人单位经济效益持续增长,却仍然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劳动保障部作出了新的规定:对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的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得用最低工资标准来支付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工资。
当前存在一部分企业,经营管理者自己的收入增长比较快,但是其他普通职工工资增长比较慢。对此,劳动工资司有关负责人说,在考核经营业绩决定经营者收入的时候,应将普通职工工资收入作为经营者经营业绩的组成部分,一并加强考核。国务院国资委等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完善这个政策。
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垄断行业工资过高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探索对垄断行业平均工资实行限高封顶的办法。
2020年所有居民“老有所养”
劳动保障部养老保险司有关负责人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到2020年,所有老年居民均能享有基本的生活保障。
这位负责人说,下一步,国家将加快推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实现由城镇为主向城乡统筹、由城镇职工为主向覆盖城乡居民的重大转变。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制定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办法,逐步解决城镇未参保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同时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逐步解决农村老年人口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随着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不断改革和完善,到2020年,所有老年居民均能享有基本的生活保障。”这位负责人说。
记者从劳动保障部了解到,从2008年到2010年,再经过连续三年调整后,就全国总体而言,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将从2007年的每月900多元增加到1200元以上。
建设部:稳定房价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侯淅珉说,贯彻十七大报告精神,一方面要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建立符合国情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引导市场在解决普通居民合理住房需要方面发挥作用。另一方面,要落实政府在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中的责任,加大财税等政策投入,重点是认真落实今年8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
侯淅珉表示,要加强市场宏观调控,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房价。“一方面,要在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体规模的前提下,增加住房有效供应,特别是小套型住房的供应,增加限价商品房供应规模。另一方面,通过有区别的税收、信贷政策,支持自住性购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引导改善性购房需求。”
教育部:促进教育公平
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司长孙霄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紧紧围绕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孙霄兵透露,明年将向全国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同时,还要全面推进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工作。
“不仅要让所有孩子都能上得起学,还要让所有孩子都能上好学,就是要提高教育的质量。”孙霄兵说,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