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的廖先生一家已经有一套住房,他准备以个人名义再买一套房,但银行却告诉他暂停办理。记者昨日从我市多家银行获悉,由于第二套房的界定目前仍然没有具体标准,比如夫妻已经贷款买了房子,还想以一方名义购房,这算不算第二套房呢?银行因为暂时不能界定,干脆暂停对这种情况的放贷。
深圳发展银行重庆分行说,已经办过按揭贷款的夫妻,如果还以夫妻名义贷款买房,这肯定属于第二套房。
但是,夫妻如果以一方名义再购房,是否属于第二套房,我市多家银行表示尚无明确界定,只能先把业务接了,但暂时不忙放贷。
另外,有人以子女名义购房,有人已经还完第一套房的贷款想再次买房,这些算不算第二套房贷款呢?这些银行同样说不好界定,暂停放贷。
但有一家银行说得比较明确:凡是在征信系统中能查到有过房贷记录的,无论是否结清贷款,只要再次贷款,都视作第二套房。该行是以家庭为单位考察的,贷款者必须填写婚姻状况和配偶信息,在全国联网的央行征信系统里查询夫妻双方的信用状况。如果其中一人已贷款买房,不管是不是婚前财产,都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房。
浦发银行的措施又不一样:只要还清以往的房贷,再次购房便可享受优惠。